关于毕业设计(论文)的管理暂行规定

时间:2013-09-22浏览:331设置

 

毕业设计(论文)是本科教学重要的教学环节,是实现专业培养目标的最后教学阶段。毕业设计(论文)教学过程中,学生应在教师指导下,按照教学大纲的要求,独立完成一项毕业设计工作或撰写一篇毕业论文,该过程既是将学生在校期间所学知识、理论及其各种能力综合应用与升华、创新潜能得到激发的过程,也是对学校、学院和各专业教学目标、教学过程、教学管理和教学效果的全面检验。 
.对课题的要求 
1.
材料与化工学院的教学、科研人员及与我院有合作关系的校外科研、企业有关人员有权提出毕业设计(论文)课题。鼓励并提倡学生发挥主动性,提出自己的设想,在教师指导下,共同商定课题。 
2.
课题必须符合培养目标和教学基本要求,体现本专业基本教学内容,使学生受到本专业全面综合训练。课题名称应与内容相符,不能大题目小内容。 
3.
课题尽可能结合生产、科研实际或社会热点问题、真题真做。 
4.
课题的难度和工作量要合适,应在教学计划规定时间内,使学生在教师指导下,经过努力能够完成。 
5.
毕业设计(论文)课题申报应于第七学期17周前完成并由申报人填写课题申报表,经系(部)讨论通过后报学院。 6.课题由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组织论证、评审,确认其符合要求且具实施条件,于毕业设计(论文)开始2周前(不含寒假)向学生公布。 
7.
课题的分配实行双向选择,学生自愿选题选教师,指导教师依条件选择学生,最终由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确定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课题与指导教师,并完成“毕业设计(论文)情况一览表”交学院;学院鼓励学生到校外做课题。 8.每个学生应独立完成一个毕业设计(论文)课题。多名学生共同参加一个课题时,各自课题的名称与内容必须有所区别,要明确每个学生需独立完成且能满足教学基本要求、使其受到全面综合训练的工作任务。 
.对指导教师的工作要求 
1.
指导教师的任职资格为具有高级或中级职称、本专业实践背景的教师(原则上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初级职称的研究生经院教学指导委员会批准后可以担任辅助指导教师。 
2.
上岗指导毕业设计(论文)的人员资格须经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审定并经院长批准。 
3.
初次指导毕业设计(论文)的教师上岗前须经过培训,合格后经院教学指导委员会认定,才能上岗。 
4.
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工作实行指导教师负责制,每位指导教师对其指导的学生在整个毕业设计(论文)阶段教学活动全面负责,每个指导教师最多指导学生数6-10人。 
5.
指导教师在课题审批后填写“郑州轻工业学院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任务书应在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开始1 周内发给学生。任务书一经下达不得随意变动,如确需改变,须经教学副院长批准,并报院办公室备案。 
6.
各系及指导教师应针对本专业的特点编写“毕业设计(论文)指导书”,随同“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一同发给学生。指导书包括目的和作用,任务与要求,基本内容,工作程序与时间分配,主要参考资料等,对学生完成课题起指导作用。 
7.
指导教师要指导学生在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开始后两周内完成“文献综述报告”及“开题报告”,合格后才能开始毕业设计(论文)工作。 
8.
指导教师要经常与学生交流,具体时间安排由各系及教师个人决定,但每周不能少于三次。并作好指导记录,同时要求学生作好工作记录。 
9.
指导教师应抓住关键问题进行指导,因材施教,不能出现原则性错误;要把握学生的工作进度,使全部工作任务保质有序按时完成。 
10.
指导教师应指导学生撰写毕业设计说明书(毕业论文),认真审查设计说明书、图纸、论文等毕业设计(论文)资料,实事求是地评出分数,写出评语。指导教师要指导学生做好答辩前的准备工作,写好论文提要或汇报提纲,培养学生口头与书面表达能力。 
11.
指导教师临时出差须经学院领导批准,时间在一周至一个月,要委托代理指导教师;一个月以上,则须另定指导教师,并报教务处备案。 
三、对学生的学习要求 
1.
确定课题的学生在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开始一周前向指导教师索取“郑州轻工业学院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和“毕业设计(论文)指导书”。 
2.
根据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的要求,学生应向指导教师提呈调查研究提纲,在调研基础上拟定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计划,在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开始两周内写出“开题报告”,内容主要包括:调研资料准备情况,设计目的、要求、思路与预期成果;工作任务分解,各段完成的内容及时间分配、存在问题等。交指导教师审查,批准后正式开始设计(论文)工作。 
3.
学生应对本人的毕业设计(论文)质量负责,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给定的毕业设计(论文)各项任务。毕业设计说明书或论文书写格式遵照“郑州轻工业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撰写规范”。 
4.
学生应经常(定期)主动向指导教师汇报工作进度和遇到的疑难问题,争取指导教师的指导和监督。期中时(第九周)填写“郑州轻工业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学生自查表”。 
5.
学生必须独立完成规定的全部工作任务,严禁抄袭他人的成果或请他人代替完成某项任务,一经发现,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按作弊处理。 
6.
学生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的时间不足三分之二者,不能进入答辩程序。 
7.
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开始日一周前,学生需交出毕业设计(论文)全部成果,文档部分按规定装订成册,指导教师不同意参加答辩的学生不能进入答辩程序。 
8.
凡已注册毕业设计课程而未能或未被允许进入答辩程序的学生应在学籍管理允许年限内重修该课程,本次成绩按不及格处理。 
9.
学生答辩前应进行充分准备:如写出论文提要或汇报提纲(提倡用POWERPOINT等电子形式)、必要的图表、试讲等,锻炼自己的表达表述能力。 
10.
答辩后,学生应交回所有资料(包括设计说明书、图纸、论文、阶段资料、实验原始记录、译文、软件文档等)。对设计内容中涉及的有关技术资料负有保密责任,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对外发表或转让。 
.对组织答辩和成绩评定的要求 
1.
院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于毕业设计答辩工作开始一周前确定院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委员会主任、成员及各答辩组组长、成员名单与答辩时间、地点并报教务处,院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委员会负责学院优秀论文答辩并推荐校级优秀论文;各系部应同时成立本专业答辩委员会和答辩小组(每组至少3人)负责本专业学生的毕业答辩。 
2.
系部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委员会负责组织各学科部对毕业设计(论文)的评审评阅,每题由1-2人评阅并于学生答辩前完成,评阅人应具有指导教师资格。 
3.
评阅人要认真评审毕业设计(论文)、给出成绩、写出评语,至少一个评阅人应为所评阅学生答辩小组成员,不能作为答辩小组成员的评阅人应提出35个问题交答辩委员会,提出的问题不得泄露。 
4.
答辩小组组织、实施本组学生答辩工作(学生介绍毕业设计(论文)时间1520分钟,回答问题1015分钟),给出成绩,写出评语,报系部答辩委员会。 5.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委员会组织“申优答辩”、“争议答辩”和“复审答辩”。“申优答辩”的方式与具体办法由学院答辩委员会规定,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数量不得超过20%。学院从取得“及格”成绩的毕业设计(论文)中随机抽取5%以上的学生在学院进行“复审答辩”。学生对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有异议时,在成绩公布二日内有权向院答辩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学院必须受理并组织从复核到"争议答辩"的复审程序。 
6.
毕业设计(论文)的成绩按百分制(优秀(100-90)、良好(89-80)、中等(79-70)、及格(69-60)、不及格),采取“结构分”进行成绩的综合评定。“结构分”由指导教师评分、评阅人评分、答辩小组评分组成,三部分的比例为334。学院应保证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控制总体成绩呈正态分布,毕业设计(论文)成绩由院答辩委员会最后确定,按规定时间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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